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证明吧,证明是由机关、学校、团体等发的证明资格或权力的文件。到底应如何拟定证明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庭贫困证明,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学校:
兹有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为我县_乡___村村民。
父___职业:___,年收入___;其母:___,职业:___,年收入___;其(兄/弟/姐/妹/):___,职业___,年收入___。
由于__原因,该家庭生活一直比较贫困。又__年__月__日发生了(__自然灾害),该家庭又受灾严重,属于重灾户,生活更加贫穷。
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特此证明。
加盖公章
__年__月__日
兹有我乡(镇)xxx之子xxx,于xx年xx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xxx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xxx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xx年xx月xx日
_________系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镇人,20____年考入贵校,其家庭生活困难,父母在家条农,以种田为业,每月收入甚微,其弟弟都在上学,家庭经济收入少,无力支持其完成学业,拟申请助学贷款,望给予以批准资助。
特此证明
____镇村民委员会 (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xx单位(居委会):
申请人,xx,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家庭人口数量。
申请人家庭贫困原因(因何(xx证明书)、xxx或其它原因导致)。恳请xx单位(居委会)领导给予发放困难补助。
特此申请!
申请人:姓名
xx年xx月xx日
兹有我县xxxxx小区居民xxx、xxx之女xxx在xxxxx大学就读。该生家庭由于两个孩子都上大学,而且还有老母亲需要赡养,父母的工资收入低,家中经济负担较重,家庭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该生在校的学校和生活费用。请学校给予该生助学资助,扶助该生完成学业。
特此证明!
xxxx年x月xx日
兹有我社区居民__之子女__在__学校就读,其家庭人口__人,劳动力__人,家庭年人均收入____元,家庭经济较为困难。
特此证明。
市__县__街道__社区(盖__章)
二〇__年__月__日
xxxx:
兹有贵校学生xxx,性别男□女□,系我村村民。现居住在xxxxxxxxx,属城乡结合部。该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全家总人口xxx人,家庭年收入微薄,生活贫困简朴;
二、主要收入来源:
xxxxxxxxxxxxxxxx,除此以外,无其他收入来源。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收入来源单一□劳动力较少
□医疗支出较大□其它(填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述情况,确属事实,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xxxxxxx
xx县xx镇xx村委会
xx年xx月xx日
XXXX学院:
XXXX (学生本人姓名)系 省(市、自治区) 市(县)XXX(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人,XX年考入贵校,其家庭(以下填写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介绍) 生活困难,父母在家务农,以种田养蚕为业,每月收入约300元左右,其哥哥在广州某电脑学校工作,每月收入600元左右。XX年秋季与其弟弟同时考上大学,家庭经济收入少,无力支持其完成学业,拟申请助学贷款,望贵校予以资助。
特此证明。
经办人:XXXX签字
XXXX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盖章)
XX年XX月X日
_______学校:
贵校学生________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________元;
二、主要收入来源:________
___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
□收入来源单一
□劳动力较少
□医疗支出较大
□其它_______________(填写)
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家庭联系人所在单位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盖章单位联系电话:
____(区号)_____________(区号)________
兹有我饶良镇孟庄村村民 、 之子(女)汉族,学生。其全家人均为农村户口,承包耕地 亩,常年以种植业为生,收入来源单一,年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由于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经村组核实,该户确属贫困家庭。 特此证明。
XX镇孟庄村委会
年 月 日
兹有我省普定县xx镇余官村村民xxx之子xx,于20xx年7月考入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系学习。其家庭人口共5人,由于李旺的爷爷不幸在早年患上“胆结石病”,在20xx年做了胆囊切除手术,两年后又患上了“胆管结石病”,又做了一次手术,无情的病魔让李旺的爷爷开了两次刀。李旺的奶奶又患上“风湿性心脏病”,还有高血压,经常住院。由于两位老人的多次住院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至今还负债累累。李旺的父亲务农,母亲微薄的工资难以供给其孩子上学,生活十分困难。
确属贫困家庭。
特此证明。
xxx村民委员会
20xx年9月1日
大连民族学院:
xxxxx(学生本人姓名)系省(市、自治区)市(县)xxxx(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人,xx年考入贵校,其家庭(以下填写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介绍)生活困难,父母在家务农,以种田养蚕为业,每月收入约300元左右,其哥哥在广州某电脑学校工作,每月收入600元左右。xx年秋季与其弟弟同时考上大学,家庭经济收入少,无力支持其完成学业,拟申请助学贷款,望贵校予以资助。
特此证明。
经办人:xxxxx(签字)
xxxx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盖章)
xx年x月xx日
中国银行并山东大学:
xxx是xx省xx县xx乡xx村(xx单位)人,xxxx年考入山东大学,其家庭因xxxxxx原因,经济困难,无力支持其完成学业,申请给予助学贷款支持。特此证明。xx省xx县xx乡xx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二xx-xx年月日上述情况属实。
xx省xx县xx乡人民政府民政所(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xxxx单位(居委会):
申请人,xxxx,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家庭人口数量。
申请人家庭贫困原因(因何(xx证明书)、xxx或其它原因导致)。恳请xxxx单位(居委会)领导给予发放困难补助。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做好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认定工作),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教师家庭贫困证明。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的学生。
二、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院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认定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采xue用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认定工作的标准是: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两档: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
特别困难,是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农村年收入低于3200元),依靠自己和家庭,根本无法承担其在院期间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或者虽然人均月收入高于400元或年收入高于3200元,但由于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生并负担过重等)导致家庭经济非常贫困的学生。
一般困难 ,是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的学生(农村年收入低于4800元),依靠自己和家庭,无法承担其在院期间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或因突发事件(如因灾、因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然在评定标准以内,但是该生已经享受到学院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奖学金或社会捐助等资助政策,能够解决全部和部分经济困难的,将认定为非困难学生或调整其困难级别。
(三)家庭人均收入虽然在评定标准以内,但是该生消费超出困难学生应有水准或有明显浪费现象的,评定为非困难学生或调整其困难级别。
五、认定工作的组织分工是:
(一)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领导组成。
(二)各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组,具体负责实施本系的认定及审核工作。认定审核组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
(三)各系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组,负责认定中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组员由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六、认定工作的程序是: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认定审核工作组、班级或专业认定评议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一)每学年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同时寄送《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各系应向在校学生发放《认定申请表》。(二)每学年开学前,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如实填写《认定申请表》,并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在《认定申请表》上签章证明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如未盖章或经办人未签名的'视为无效。
(三)每学年开学的第一周,学生将《认定申请表》交给辅导员,辅导员负责按时收齐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班级或专业认定评议组负责对提交《认定申请表》的学生开展民主评议。新生的评定工作应在新生报到后的一个月内进行。评议组根据《认定申请表》的内容,结合学生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定。经过民主评议,认定评议组填写《认定申请表》中的“民主评议意见”后,报各系认定审核工作组进行审核。
(五)各系认定审核工作组负责审核认定评议组申报的初评名单。如有异议,在征得认定评议组意见后予以修改。初评名单通过后,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本系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本系认定审核工作组提交异议材料。认定审核工作组在接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师生如对系认定审核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复议。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修正。
(六)公示通过之后,系认定审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填写《认定申请表》中的“系审核意见”,确定本系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并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2)文本及电子文档(数据库格式),报学院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七)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认定申请表》,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组审批。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八)每学年开学后八周内,学校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本学年《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文本及电子文档(数据库格式)一并报市教委学工办备案。
七、学校和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对于因突发事件,使学生家庭经济遇到重大变故等需要临时认定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向系认定审核工作组提出认定申请,并参照正常认定工作流程执行。
九、本意见自颁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