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工工作计划锦集5篇

时间:2024-07-27 09:46:03
关于政工工作计划锦集5篇

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来都不等人,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计划了。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工工作计划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政工工作计划 篇1

1、考虑到公司目前的发展和经营情况,在20xx年人才招聘与配置计划中,严格执行董事长(总经理)最终审批的20xx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尽可能的节约人力成本,做到人尽其才。

2.招聘渠道:以网络招聘(前程无忧网)为主,兼顾合肥经开区人才市场、衢川人才市场招聘会,适当考虑高校校园招聘会。

3.具体实施计划:

(1)20xx年2-4月份,根据各部门人力需求计划参加1-2场现场招聘会合肥人才市场)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2)与前程无忧合用网上招聘,储备需要的人才。根据需求和网站招聘效果随时发布招聘信息。

(3)招聘前做好准备工作,与用人部门沟通,了解特定需求;

政工工作计划 篇2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20xx年办事处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区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推进“法治新浦”、“平安新浦”建设,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着力提高推进民主政治的能力,构建和协社会的能力,改造特殊群体的能力和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构建和协社会、服务跨越发展贡献力量。20xx年工作目标是:

1、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无越级上访事件;

3、落实学法制度,抓好重点对象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列入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

4、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达到市级规范化要求;

5、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各项制度,继续探索“大调解”平台作用以及功能的发挥。

一、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

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因此,20xx年,我处司法行政工作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就是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继续加强与工作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的业务培训,以务实和求实为工作目标,做到通识与通才培训兼顾。二是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和基层调解员进行与业务相关的其他学科的自学,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的水平。三是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运用。特别是相似案件处理方法比较分析,有助于提高业务技能。

二、继续发挥“大调解”平台作用及其功能

首先,要进一步将工作力量、工作重心前移,把摸排和预防工作放在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钝不宜激,宜小不宜大,把钝化控制矛盾的形成和激化作为前移工作重点,进一步减小大调解平台的压力。其次,抓人民调解的潜能挖掘。人民调解是我们一项重要的传统业务,要充分彰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机制中的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力提高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年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4次纠纷排查活动,集中调处和化解带有规律性、季节性的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三、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继续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我处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是要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要按照“重在矫正”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方法,不断提高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和矫正手段的科学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增强矫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合力,努力提高矫正质量。要按照“抓住重点、培育亮点、形成特色”的要求,着力完善规章制度、质量评估、安全保证等体系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实践总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来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完善矫正工作程序,健全志愿者队伍,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提高矫正质量,确保矫正对象不脱漏管和无重新犯罪现象。

四、扎实做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

实现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新提高区“五五”普法规划将于5月出台,我们要按照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建设法治新浦实施纲要》的目标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完成办事处“五五”普法规划。要按照推进“法治新浦”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参与法治新浦建设,以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为契机,把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法治新浦”建设的关键。要适应要求,不断创新普法教育形式,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深化对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活动,为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进一步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协调民政部门做好“民主法治示范区”创建活动,创建率要达到70%。要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校园等活动,完善和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水平。

政工工作计划 篇3

一、依法组织非税收入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政策规定,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努力提高非税收入质量。

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着重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重点项目的征管;争取将非税征管的范围延伸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项目,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非税收入预算任务。

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的改革精神,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征管新模式,继续全面落实并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不断提高非税收缴管理水平;加强非税收缴账户管理,继续优化收缴流程,加强银行代收工作管理,提高代理业务水平。

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加强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工作,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加强非税收入入库管理,严格按规定及时划解,妥善处理好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户)与均衡入库的关系,继续完善非税收入退还操作规程,严格退还程序,确保规范退还。

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按照票款同行,以票控收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非税票据购领、保管、发放、使用和缴销等制度办法,严把非税票据的发放和核销两个关口,充分发挥非税票据源头控管的基础性作用;

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在确保非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基础上,根据非税征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持续进行非税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不断完善非税信息系统单位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代收管理、报表分析等模块功能,规范非税收入项目库管理,不断巩固非税征管信息化建设成果。与软件服务商联系,帮助解决目前系统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必要时请他们来一趟。

二、加强非税征管监督检查

开展年度政府非税收入大检查。落实《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及《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非税征管稽查工作,选择用票大户和重点专用票据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强化非税票据的源头控管功能。以理顺各单位票据使用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其票据使用、收缴管理及项目管理

开展非税代收业务检查。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和非税代收协议的有关规定,督促代理银行认真执行代理协议,以解决执收单位在下午4点以后就无法缴款的问题。同时解决银行数据审核较慢,不能与上传数据同步的问题。不断规范非税代收行为。

三、加强非税收缴情况分析

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分析报告制度。按照财政厅的统一要求,每季度定期分析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完善非税收缴情况报表体系,多维整理数据,全面反映情况,准确剖析原因;加强沟通,及时监测非税收入收缴进度及其变化趋势;努力提高数据加工和文字分析的能力,不断拓展分析深度,提高非税收缴情况分析的整体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开展非税征管专题调研(走访)活动。通过开展走访活动,加强与执收单位、代理银行交流,了解非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公共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益管理、非税收入征管激励约束机制、非税信息化建设等专题调研。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不断深化非税征管改革。

四、加强自身建设

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学习提升年活动,坚持以深入学习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途经,以提升干部能力为目的',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业务与思想相结合,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精心组织实施学习提升年活动。切实增强全局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廉政意识和节约意识。

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以规范管理为主线,全面落实、梳理和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现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探索建立沟通协调、激励约束、工作评价等内部管理机制,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局面。

政工工作计划 篇4

1、员工培训与相关公司长期发展的最重要工作之一,有利于培养员工的忠诚度、凝聚力。通过对员工的培训与开发,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知识层次,有效改善员工工作效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2、具体实施计划:

(1)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20xx年培训需求,会同公司编制20xx年度公司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内容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制作成PPT的。

(2)培训方式:

a 公司行政人事部授课;

b 外派相关人员参加中旭的学习;

c 选拔内部工程师进行内部管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

d 以老带新、以师傅带徒弟等形式培训;

e 组织发起员工自我学习与学历进修等。

3、计划培训内容:根据各部门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而定,主要侧重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类: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自我管理、时间管理等。

(2)专业知识:建筑施工专业知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合肥市劳动关系、房地产专业知识、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

(3)素质教育:职业礼仪、沟通方法、团队协作、奉献精神等。

(4)新员工的培训等。

4、培训安排:

(1)各部门组织员工参加PPT教学、专业知识培训原则上每月一次。

(2)将公司常规的培训文件制定成册,制作PPT培训教材。

(3)以工程师、部门负责人为主建立培训师队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各分/子公司、部门负责人组织培训。

(4)建立电子版专业知识、行业知识库,包括:房地产相关知识、电子相关知识、商务礼仪、业务知识、房建绿色基本知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电子文件夹,共享给员工,便于员工随时学习。

(5)计划组织1-2次户外拓展、户外活动等培训,培养员工团队精神及开放的心态。

(6)行政人事部部将在20xx年3月30日前完善《公司培训制度》及具体培训计划并报公司副总批准后下发执行。

政工工作计划 篇5

市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成本控制推进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办法》及《西双版纳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成本控制推进方案》,根据我局《贯彻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推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行政成本控制在省、州工商局统一领

导下,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原则,结合工商财务“四化”建设目标,着眼于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厉行节约、节俭理政,降低行政成本支出,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集中有限资金实现“三个到位”“六个好”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五项指标”、“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创建效能工商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二、行政成本控制主要内容及目标

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经省局批准修建的办公楼外,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会议、庆典、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1、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计划,拟完成市局的新“三定”工作,科学规范设置基层工商所、工商分局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从严加强机关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权限上报州局审批后执行,做到不超编进人,不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3、在“新三定”基础上,按照州局的要求做好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工作,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杜绝虚报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冒领财政资金情况发生,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

4、市局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人事教育部门在“三定”期间,加大机构改革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纪律保障。

(二)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及执行控制,规范本单位财务收支活动。

1、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管理方式,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在全系统推行“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大额资金的支出,做到先预算审批,后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的严格性和合理性。

2、根据“行政成本控制”有关规定细化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集体当家、民主理财、一支笔审批”的管理原则,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加强账户管理,严禁公款私存,坚决取缔“小金库”。年底及时公开公用经费及大宗项目经费收支情况,确保预算经费的执行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使用管理

1、遵循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公务用车必须在编制内购买、配备和使用,提倡购买节能环保型车辆;车辆调配、报废和变价出售等处置必须逐级做到先按程序上报,再按州局的批复执行,严格执行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制度;购置、维修和保养须在统一招标采购指定的单位进行;严格按照《市工商局车辆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2、严格报批程序,控制购车成本。为实现系统内新购车辆合理配置,确保购置经费“零增长”的成本控制目标,全市工商系统公务用车购置及成本控制指标纳入州局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购置公务用车的,必须逐级上报,待省局上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后执行。

(四)严格控制会议庆典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参会人数,严格履行会议经费预算编报、会前审批、会后决算制度;要严格执行有关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凡不属会议开支范围的费用,不得在会议费中报销;提倡就地开会和召开无食宿会;计划财务室建立会议经费支出台帐,确保压缩20%的目标实现。严格庆典审批制度。今年原则上不在举办庆典等活动。(责任部门:财务室、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五)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和经费

1、按照因公出国(境)经费纳入年度内预算管理及经费先行审批的管理规定,全市工商系统工作人员无论参加何种类型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凡出访、出国(境)经费属于单位自理或部分自理的,其出访计划、经费预算必须先行上报州局审核,报经省外办、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能成行,不报批者,视为违纪。

2、严格执行“报帐制”,市局财务部门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内办理审批、核销手续。不得核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不得核销虚假费用开支,对每笔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均应建立专帐进行核算,坚决制止因公出国(境)旅游行为。

(六)严格控制出省考察,规范经费审批报销手续严格控制出省考察。严禁组织目的性、针对性不强的考察,切实减少出省考察团组和人数,因工作需要,确需出省考察的,事前必须制定详细考察计划,报上级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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